浦江御景湾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文件

浦江御景湾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沈阳现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6年10月8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招标项目简介及服务需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四章 评分标准 

第五章 保洁服务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沈阳现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因其所管理的浦江御景湾物业服务项目保洁服务需要,现对该项目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良好信誉的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投标人须知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招 标 人

名 称:沈阳现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绮霞街6号

联系人:王 帅 

电 话:13066670440 

2

招标内容

浦江御景湾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保洁服务

3

服务地点

沈阳市浑南区绮霞街6号(浦江御景湾)

4

园区性质

高层住宅、洋房、商业

5

服务期限

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止合同期一年,根据前一年度三方服务评估情况,确定是否续签第二三年度合同

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为园区1#-6#楼;二标段为园区7#-11#楼;三标段为园区12#-28#楼

7

服务标准

详见服务需求

8

付款方式

按季度统一结算

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0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0日起截止至10月23日止;

通过邮件(278189122@qq.com)或者纸质报名单发送至招标单位;

报名材料:营业执照、企业简介、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材料。

11

资格预审

招标报名截止,投标超过5人的,招标人可以实行资格预审,并从预审合格投标人中选择不少于3人(含3人)参与竞标

12

招标文件获取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浦江御景湾二期物业服务中心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13

招标控制人数

设置人数1#-6# 14人;7#-11# 18人;12#-28# 37人(三期21人 四期16人)实行年管理费用总价包干制,包干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保洁人员的工资、加班费、伙食费、工装费、社会保险、企业利润、管理费、税金,以及清洁过程所需的设备设施及低值易耗品等所有工料均包含在承包费用中。

14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响应服务能力,可承揽本次服务,具有同类型物业服务管理经历及经验。

3.投标人近2年内无质量事故。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5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16

计量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统一安排踏勘,如有需要提前沟通招标单位负责人安排。

18

投标报价货币要求

所有投标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

19

投标有效期

30日历日

20

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

正本1 份,副本4 份,电子文档1 份。

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固定胶装方式,不得活页装订,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文档(word可编辑版,PDF盖章版),各标段商务报价分开单独包封。

2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截至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止

2.地点:沈阳市浑南区绮霞街6号浦江御景湾二期物业服务中心。

22

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

2.地点:沈阳市浑南区绮霞街6号浦江御景湾二期物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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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共5 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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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5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每个标段中标人数量:1 家。

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分数排名第一为中标人,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如两个标段综合评分第一为同一投标人,则另一标段第二名中标。


二 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内容所包含的所有服务项目。

2.招标人及投标人

2.1招标人: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表。

2.2投标人:符合投标人须知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计量单位

除投标人须知表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项目踏勘

4.1本项目不统一安排项目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提前沟通招标单位负责人安排进行。

4.2由于未进行现场踏勘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最终解释权

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三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招标项目简介及服务需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四章 评标标准

第五章 保洁服务外包合同条款及格式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若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需在投标截止至少5日前书面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不足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招标人回函确认。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

8.1投标人须完整响应所投标段全部保洁服务内容,仅投部分内容,投标无效;

8.2所有服务必须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

9.投标文件的编制

9.1全部投标文件使用简体中文;A4纸张。文件修改位置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9.2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信文件三部分。具体见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10.2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2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固定不变,报价附带调价条件,投标无效;

11.3招标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1.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2.投标有效期

12.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要求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可选择接受或拒绝,接受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投标文件正本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人须持有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并将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统一密封包封;各标段商务报价单独包封;

14.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4.3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5.投标截止

15.1投标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拒收

15.2招标人有权延迟投标截止时间。

16. 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6.1投标截止前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或撤回,修改文件同样密封;截止之后不得修改。

16.2已接收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六 开标及评标

17.开标

17.1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17.2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参加开评标会议,并携带有效证件,以及参加开评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17.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7.4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17.5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7.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提交的;

(2)提交时未密封的;

(3)密封处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担任标的负责人签字和企业公章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18.评标

18.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8.2采用5人单数制成员负责评标活动,成员在开标前保密。

19.投标文件的澄清

19.1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模糊、矛盾内容澄清;澄清不得改变投标实质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9.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9.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投标无效

20.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7)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控制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如投标人均未能符合招标人招标标准,甲方有权废标,再次邀约邀标。

(5)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22.保密原则

22.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


七 确定中标

23.确定中标人

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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