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 2025 年全省物业行业职工职业 技能大赛的通知
辽职赛办发〔2025〕18 号
关于举办 2025 年全省物业行业职工职业
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拟参赛单位:
按照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辽宁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 通知》(辽工发〔2025〕14 号)要求,为切实组织开展 2025 年全省物业行业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一、时间地点
大赛拟定于 9 月上旬在锦州市举办,具体赛事日程以赛事报到通知为准。
二、赛项设置
物业工程维护与检修、物业消防安全、物业项目经理实务
三、比赛方式
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考试环节 重点考核选手应知应会的业务知识,满分 100 分,占总成绩 的 30%;实际操作环节重点考核选手现场作业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水平等,满分 100 分,占总成绩的 70%。
四、参赛范围
省内物业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在职员工均可报名参赛。往届通过竞赛方式获得“辽宁五一劳动奖章”和“辽宁技术能手”(含)以上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所有参加决赛的选手须有 2023 年 1 月以来参加省直属或各市级预赛的成绩记录。
五、组织实施
大赛由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辽宁省工交农建服工会、锦州市总工会承办,辽宁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锦州市物业服务协会协办。成立 2025 年全省物业行业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赛事组委会(以下简称“赛事组委会”)及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和实施保障工作。赛事组委会主任由辽宁省工交农建服工会主席杨维东担任,副主任由锦州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鲍春香担任,赛事组委会副主任及委员由主办、承办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担任。
赛事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锦州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由相关人员组织成立综合组、赛务组、技术
组、保障组、督导组,分别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赛务保障、监审仲裁、活动总结、宣传推广等日常工作。各市及沈抚示范区为大赛培训、预赛分赛区,负责组织 开展本赛区的培训和预赛选拔等活动。
六、组队报名
大赛拟设 14 个市和沈抚示范区代表队,共 15 个参赛队,各参赛队含 1 名领队,沈阳、大连代表队各赛项 4 名参赛选手,其它代表队各赛项 2 名参赛选手。各参赛队应在 8 月 11 日前完成组队报名工作,填写《2025 年全省物业行业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附件 1)、《2025 年全省物业行业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队报名表》(附件 2),发送至赛事组委会办公室邮箱,审核批准后方具有参赛资格。
七、奖励办法
(一)各赛项前三名为大赛优胜选手,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发名次证书,依次给予 10000 元、8000 元、5000 元奖金。
(二)各赛项排名前 50%以内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选手证书,给予 1000 元奖金(奖金不兼得)。
(三)参加大赛决赛的选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 版)和辽宁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推荐晋升相应职业等级(具体晋升以届时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八、相关要求
(一)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谋划设计,注重细节,精心组织,系统推进,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加大赛事宣传推广,不断打造竞赛实践场景。鼓励邀请各级主流媒体和职工自媒体,对大赛活动及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选手进行全过程宣传报道。
(三)坚持培训和大赛一体化推进,以大赛检验培训效果,做好赛前培训、赛后促训工作,既要注重选拔高技能人才,又要注重职工参与率和有效覆盖面,推动职工技能素质普遍提升。
(四)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大赛规则组织开展各项大赛活动,对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
(五)赛事承办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节约赛事资金使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资源,精简办赛,避免浪费,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者责任。
联系人:康竹 13390206676
电子邮箱:bdwyzhijianbu@126.com